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深圳立帮律师团】网友咨询:你好,我和老婆结婚后,我爸妈出资给我们买了一套房子,房产上登记了我们两个人的名字,现在要离婚,这套房产归谁? 深圳立帮律师团杨律师解答:根据《婚姻法**解释三》*十二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,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以一方父母名义参加房改的房屋,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,离婚时另一方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房屋进行分割的,人民*不予支持。购买该房屋时的出资,可以作为债权处理。?此时,双方用共同财产以父母名义买房,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的,房子的产权属于父母,离婚时不属于夫妻财产,不能分割,只能按照出资情况,算作债权要求偿还出资额。根据你的这种情况,因为房屋产权登记在你和你老婆的名下,而套房产是你父母出资购买的,就需要证明该房屋是你父母出资购买的,是你父母赠与你个人的财产,而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。 深圳立帮律师团,专注于各种婚姻家庭纠纷的解决,基本律师费3000元,离婚成功+2000元,争取抚养权+1000元,财产分割视案件难易程度而定,争取财产性权利的需根据财产标的确定律师费用。